菏泽市牡丹区解放大街房产一套(房权证号:菏房权证牡字第025851号),该标的为第三次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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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4)菏牡执字第23-3号《执行裁定书》和2016年7月5日出具的《降价拍卖通知书》,依法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菏泽市牡丹区解放大街房产一套;依据菏泽正源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菏正评【2015】第382号《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报告》”载明:位于菏泽市牡丹区解放大街房产一套(房权证号:菏房权证牡字第025851号),该标的为第三次拍卖。
3、上述拍卖标的建筑面积,仅以委托方提供的上述书面材料予以确定。该标的尚可能存在其他方面的各种瑕疵。对以上瑕疵及风险提示,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并展开了商业调查,谨慎评估了受让风险。因此,无论是已披露或未披露的瑕疵而引发的风险,竞买人一经买受成交后均自行承担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