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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特别约定

1. 本次拍卖标的为别克君越、迈腾、海狮商务等车辆,共15辆,登记日期自2005年4月至2009年4月不等。整体打包拍卖,详见车辆拍卖清单。

 

2.竞买人应于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交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签署《拍卖须知》、《竞买告知书》及本《拍卖特别约定》,领取登陆名称及密码后方具备竞买资格。

 

 

3. 车辆按现状拍卖,里程数仅供参考。拍卖前竞买人应自行到车管部门了解核实车辆过户(提档)相关政策,并自行解决过户(提档)相关事宜。

 

 

4. 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佣金、10万元的过户保证金,上述款项全部支付至拍卖人账户,佣金按成交价5%收取。

 

5. 买受人付清上述款项后开始提车,并签署提车协议(提车单), 提车过程中,如因车辆无法启动所产生的费用及相关事宜均由买受人承担并解决。自提车之刻起买受人全部承担该车引发的一切责任。买受人超过期限未提车的,须承担车辆产生的保管费用及损坏风险。买受人须自提车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手续,之后凭新的行驶证原件及变更后的车辆登记证原件到拍卖人处退还过户保证金,逾期未过户的,过户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保留通过法律程序强制其过户的权利。

 

6.买受人自行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及相关事宜并承担车辆交易费、上牌费、预期年检费、证件缺失补办费用等相关费用。提车前的车辆违章罚款及过户过程中(开具发票产生)的增值税由委托人承担。买受人逾期不办理过户的,委托人不再承担上述费用。

 

7. 本次拍卖的车辆有保险的,随车移交,买受人自行办理变更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8. 本《拍卖特别约定》是《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竞买人(签字):         

 

拍卖人:苏州市吴中拍卖行有限公司

 

拍卖时间: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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