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特别规定
(2010年1月18日房地产、物资设备网络同步拍卖会)
一、 关于竞拍登记与注意事项
1、本场拍卖会采用网络同步拍卖,网络竞买人必须遵守和执行本公司的拍卖规则、拍卖特别规定,承担网络拍卖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和操作误差),登录本公司网站(www.qingliange.com)后点击进入“网络同步拍卖”栏目。
2、标的基本情况描述、竞买人(网络竞买人)的登记资格条件、拍卖保证金、买受人拍卖佣金比率等内容详见《拍卖目录》、《特别说明》。
3、竞买人在拍卖会前办理登记手续,网络竞买人必须在2010年1月18日12:00前进行登记。登记——竞拍——付款必须为同一个人,如果《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字人与《竞买人登记表》签字人不一致的,视为《竞买人登记表》签字人对《拍卖成交确认书》签字人的授权。
4、竞买人在拍卖会前交付竞买保证金,网络竞买人必须在2010年1月18日12:00前交付竞买保证金,领取“用户名和登录密码”。若竞得标的,此份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除有说明外),若没有竞得标的,在拍卖会后领回此保证金。
5、买受人(网络买受人)支付拍卖佣金为拍卖成交总价×佣金比率,详见《拍卖目录》。
6、竞买人(买受人)在拍卖会后当天凭《收据》退还竞拍号牌,不退号牌的属于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本公司在已收的拍卖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牌。
7、网上竞买人保证金相关规定如下:
第一,一份保证金对应一个标的保证金(如:有资质要求的废旧金属许可证,或无资质要求的一般物资)。第二、一份保证金限拍对应的标的(如:一般物资标的保证金不能竞拍废旧金属许可证标的保证金)。第三、某个标的拍卖成交,系统后台将对应的保证金减除,随着保证金金额减少竞拍权利减小)。第四、保证金有余额的,可以竞拍一般物资标的,同样,成交一个标的,系统后台减除一份保证金。第五、网上竞买人保证金无余额就无权竞拍。
二、关于现状拍卖与风险提示
1、本公司按标的实物的数量与质量现状、权利属性与使用现状以及权益现状进行公开拍卖。
物资设备标的现状是指:物资设备的存放与保管、使用与停用,标的均为废旧物资设备,没有质量保证书和技术说明书以及其他资料,没有附件和零件,不具有完整和完好的条件。本公司不承担标的数量、质量、性能及利用价值的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出具销售发票和承担发票税金。竞买人必须估计标的再销售、再利用的可能性,以防范经营风险、市场风险。
2、标的存在显性的和隐性的瑕疵。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认同和接受标的的现状和权属,一旦举牌应价,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编制的《拍卖目录》对拍卖标的所作的客观性描述、瑕疵说明和风险提示,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敬请竞买人评估风险、谨慎竞拍。
3、如因特殊情况致使拍卖成交的标的无法交付,买受人有权要求退回已经支付的款项,没有其他任何请求权。
4、如果买受人在《拍卖成交确认书》签名后反悔且不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属于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所签署的《拍卖成交确认书》自动作废。本公司有权征得委托人同意将该标的再次拍卖,并按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的规定,以及标的委托人的有关要求,保留诉讼权利,买受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关于标的说明与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会第1号标的“宝山区长逸路388弄3号101室”,接委托方通知——撤拍。
2、本次拍卖会第2~11号标的,竞买人必须是须为企业法人,同时具有《上海市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许可证》。此组标的为废旧设备材料,质量不保。部分标的已拆解装运至仓库,买受人除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外,还须支付标的的拆解费、搬运费、仓储费。其中:
2号标的“报废机柜、货架、交换机等一批” 的拆、运、仓储费为3500元
3号标的“报废水泵(散件)一套” 的拆、运、仓储费为1000元
4号标的“报废电局炉、显示器、打印机等一批” 的拆、运、仓储费为1400元
5号标的“报废客货两用电梯(散件)等一批”的拆、运、仓储费为1800元
6号标的“报废风机(散件)6台” 的拆、运、仓储费为1300元
7号标的“报废电梯(散件)1台” 的拆、运、仓储费为2600元
8号标的“空调、装配线(散件)一批” 的拆、运、仓储费为10600元
10号标的“报废行车(散件)一批” 的拆、运、仓储费为2100元
另外,11号标的“报废底盘、拉臂箱、车箱等一批”现存放于莘北路518号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车辆设备厂内,场内一“绿色罐体及移动厕所”不属于本次拍卖会标的范围。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与标的委托人、本公司签订《标的交接协议书》,约定提货时间、装运标的要求、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和退还、安全责任等事项。买受人已付的拍卖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买受人自行联系装卸、拆运所需的吊车,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拆、运、装卸费等,买受人已付的拍卖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3、本次拍卖会第12-15号标的,接委托方通知——缓拍。
4、本次拍卖会第16号标的,竞买人必须是须为企业法人。此组标的为利用设备材料,质量不保。标的已拆解装运至仓库,买受人除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外,还须支付标的的拆解费、搬运费、仓储费28840元,该组标的需要除标方可出库。
5、本次拍卖会第17—24号标的,竞买人必须是须为企业法人,此组标的为废旧设备材料,质量不保。其中:
17号标的“计算机70台”现存放于奉炮公路553号内,现场有空调、投影仪、摄像机等非拍品不属于本次拍卖会标的范围。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与标的委托人、本公司签订《标的交接协议书》,买受人已付的拍卖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标的交接协议书》约定提货时间、装运标的要求、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和退还、安全责任等事项。
18号标的“钢琴22台”现存放于桂林路100号内。标的以拍卖会当天买受人办理登记手续后领取的《拍卖目录》后附清单为准。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与标的委托人、本公司签订《标的交接协议书》,买受人已付的拍卖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标的交接协议书》约定提货时间、装运标的要求、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和退还、安全责任等事项。买受人按照清单上的仪器编号提货。
部分标的已拆解装运至仓库,买受人除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外,还须支付标的的拆解费、搬运费、仓储费。其中:
19号标的“冷柜、不锈钢工作台等酒店厨房用品一批” 的拆、运、仓储费为3500元
20号标的“印刷纸、名片夹、票夹、茶水盘、调酒棒、垃圾桶等酒店用品一批” 的拆、运、仓储费为7000元
21号标的“咖啡机、微波炉、窗帘等酒店用品一批” 的拆、运、仓储费为1908元
22号标的“沙发、椅子、办公桌等办公家具一批” 的拆、运、仓储费为1400元
23号标的“旧地毯、木片窗帘一批” ,的拆、运、仓储费为2950元
24号标的“彩电、小冰箱等酒店用品一批” 的拆、运、仓储费为2000元
四、关于买受人付款与违约处理
1、17号标的“计算机70台”,18号标的“钢琴22台”,应委托方要求,买受人最迟于2010年1月20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向本公司付清拍卖成交价款(以拍卖成交确认书为准)和拍卖佣金(详见拍卖目录),换回拍卖成交确认书客户联和取得佣金发票,与标的对应的拍卖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安全装运承诺书》,再向本公司领取《提货单》。买受人最迟于2010年1月22日(星期五)下午17:00提货完毕。
2、除有说明外,物资设备的买受人最迟于2010年1月25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向本公司付清拍卖成交价款(以拍卖成交确认书为准)和拍卖佣金(详见拍卖目录),换回拍卖成交确认书客户联和取得佣金发票,与标的对应的拍卖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安全装运承诺书》,再向本公司领取《提货单》。
3、买受人必须在取得《提货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取完标的,并承担标的拆解费、装运费。买受人逾期没有提取标的视作反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保管费1000元/天,由此造成标的再拍卖的,买受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买受人提取标的时若动用明火,必须征得标的委托人同意,配备持证人员,确保安全作业,若作业期间发生火灾、人员伤亡事故,由买受人负责解决,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若买受人提取完标的,经委托人确认买受人守约的,本公司向买受人退回履约保证金。
五、其他
如您认为本公司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的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拆举报,举报电话54236252。
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书
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本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隐性瑕疵作了全面评估,接受标的现状和瑕疵,阅读和了解贵公司的《拍卖目录》、《拍卖规则》、《特别说明》和《拍卖特别规定》、《拍卖特别公示》等拍卖文件的提示、要求和规定,同意签收前述拍卖文件,守法参加拍卖会,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拍卖价款和拍卖佣金,保证安全提取标的和支付本人应当承担的费用。
在此承诺:若本人违约则愿意将已付拍卖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 (签名)
201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