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规则
1.本拍卖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本行2010年1月28日下午3时举行的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废旧设备拍卖会。
2.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应仔细阅读本拍卖规则,并同意本拍卖规则规定的各项条款和要求。报名参加竞拍,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拍卖规则的全部内容。
3.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且须具备相应拆迁资质或与具备相应拆迁资质的企业在竞买登记前签订有关设备拆除及场地平整的合作协议。
4.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前办理资格审核及竞买登记手续,提交本行要求的相关资料、交付保证金,并领取拍卖资料、竞买凭证、网络竞价帐号和密码。
5.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最低加价幅度,起拍价和加价幅度由拍卖师在拍卖现场宣布。
6.本次拍卖采用网络竞价形式,竞买人须在2010年1月28日下午3时前,凭我行提供的竞买帐号和密码登陆二度拍网(www.2dupai.com), 通过互联网进行竞价,竞买人未按时登陆并参加竞价的,自行承担因延误所造成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竞价开始后,竞买人应在系统设定的时间内,通过点击相应的出价金额进行应价,有人应价后,系统设定的时间重新开始计算;如果系统设定的时间届满再无应价,拍卖师将宣布倒计时10秒,倒计时结束前仍无人应价,拍卖师将现场宣布出价最高且到达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为最终的买受人。
7、本行提供的竞买帐号仅供竞买人本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使用,竞买人应对竞买帐号和密码保密。因竞买帐户和密码泄露所造成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8.本行对网络竞价的操作提供培训和咨询,必要时还可应竞买人要求提供现场指导服务,竞买人应谨慎操作,并承担因网络操作(包括误操作)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9.本次拍卖是以该拍品现状进行拍卖,本行所提供的拍品资料,以及对拍品进行的说明和解释,仅供竞买人参考,本行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提供保证。竞买人应参加本行组织的拍品展示或现场勘查,并自行对拍品现状进行调查了解。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拍品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1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会次日内到我公司签定《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拆迁及场地平整承诺书》,逾期则视作违约。
11.买受人履行全部义务后,其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冲抵拍卖佣金和拍卖价款;如未竞得拍品,其交付的保证金将在本次拍卖会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拍卖佣金按成交价的5%收取。
12.拍卖最后成交价不含买受人在交付过程中所发生的拆卸、运输、搬运、场地平整、危险化学品处理等关联费用,上述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3.买受人须于2010年2月3日前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和佣金,价款及佣金一律以现款支付,不允许顶帐或其他方式支付。拍卖价款由买受人直接支付至本行指定的委托人帐户。本行作为中介方不负责开具拍卖价款发票,如需索取发票,请直接与委托方联系。
14.拍卖标的由委托方负责交付,本行提供协助,委托人并可根据标的实际情况分期交付。
15.买受人在标的交付过程中,应严格遵从委托方的管理,严格履行《拆迁及场地平整承诺书》,并于2010年3月20日前完成拆卸、运输、场地平整等工作。
16.买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拆迁及场地平整承诺书》,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拍卖价款和佣金的,均视为违约。本行有权没收全部拍卖保证金,并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或由委托人将拍卖标的撤回。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买受人还应当支付本行本次拍卖中买受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拍卖标的由委托人撤回的,买受人还应当赔偿本行损失,该损失包括本次拍卖中买受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以及委托人向本行要求的其它损失。
17.买受人未按《拆迁及场地平整承诺书》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完成拆迁及场地拆迁工作的,按照《拆迁及场地平整承诺书》向委托方承担责任。
18.本次拍卖由二度拍网提供网络技术服务。竞买人可于2010年1月27日起登陆二度拍网(www.2dupai.com)查询拍卖会相关内容。网络操作问题请登陆二度拍网(www.2dupai.com)首页“常见问题解答”一栏或拨打:400-820-5226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19.如本行发现因技术原因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网络竞价不能正常进行的,有权通知竞买人进行现场竞价或推迟竞价时间。竞价已经结束的单项标的拍卖结果继续有效,未结束的单项标的重新开始竞价。
20.本次拍卖活动的拍卖师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加价幅度、拒绝任何无效应价,在出现争议时,中止拍卖或将拍卖标的重新拍卖,以及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护拍卖会秩序。
21.本行对本拍卖规则内容保留最终解释权,并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拍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特别声明事项
关于标的质量的声明:纳入本次拍卖的全部标的系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淘汰的废旧设备。拍卖人及委托人对其质量,包括可否使用、存在的瑕疵,以及使用的安全性均不做任何保证。
关于标的数量的声明:拍卖标的以交付时的数量为准。《拍卖手册》、《拍卖成交确认书》中标的数量与实际交付数量存在差异的,成交价款不进行多退少补。
关于标的交付的声明:交付过程中,买受人应严格遵从委托方的管理,不得进行挑拣、剥离,具体移交范围由委托方确定。
关于拍卖标的拆除及场地平整的声明:买受人应按《拆迁及场地平整承诺书》承诺的期限和要求完成拆迁及场地拆迁工作,并就前述工作对委托人承担责任(包括安全责任和违约责任)。三号标的DHL14-1.0/95/70AⅡ型锅炉与四号标的中ZKL7.0-0.01/20-A2型真空相变热水锅炉共用锅炉房及烟囱等设施,锅炉房、烟囱等共用设施由三号标的买受人负责拆除,并按委托方要求进行场地平整。
关于关联费用的声明:拍卖成交价不含买受人在交付过程中所发生的拆卸、运输、搬运、场地平整、危险化学品处理等关联费用,上述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投 诉
如您认为本行举行的本次拍卖活动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情况,可向银川市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15。本公司投诉电话:13709575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