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多元产权拍卖行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行定于2010年7月12日上午10.30时在本行二楼拍卖厅,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一、标的情况
1、宁夏石化公司3000KW蒸汽发电机组及其附属配套设备一批:
QF-3-2/6.3KV型蒸汽发电机1台/套、N3-3.43凝气式汽轮机1台/套(包括IH65-40-250B凝结水泵2台;8BK20高压柜、GCD21低压柜高压环网柜共10台;GZDW-PK10直流屏、电池屏共2台;励磁变压器、控制柜、油泵、机油冷却器、凝汽器、UPS电源等);钢结构厂房(包括梯子平台;电气、仪表电缆;管线)。
2、废旧物资(包括废旧设备、钢管、铁件、开关柜等)一批。
二、对竞买人的要求
1、竞买人须为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的企业法人。2、竞买人须具备相应化工设备拆迁资质或与具备相应化工设备拆迁资质的企业在竞买登记前签订有关设备拆除及场地平整的合作协议。3、拍卖成交后须按委托方要求对设备及附属建筑物等进行拆除及场地平整。
有意竞买者请于拍卖会前交付规定的竞买保证金,并持有关资料办理审核、登记手续,我行即日起组织竞买人现场勘察。
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67号
联系电话: 0951-6091123 13519583984
网 址:http://www.dypm.com.cn
特别声明事项
关于标的质量的声明:纳入本次拍卖的全部标的系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淘汰的废旧设备及废旧物资。拍卖人及委托人对其质量,包括可否使用、存在的瑕疵,以及使用的安全性均不做任何保证。
关于标的数量的声明:1号拍卖标的以实际现状为准。2号拍卖标的以委托方现场指定交付、在指定称量地点实际称重时的数量为准。《拍卖手册》、《拍卖成交确认书》中标的数量与实际交付数量存在差异的,以委托方指定交付数量为准。
关于标的交付的声明:交付过程中,买受人应严格遵从委托方的管理,不得进行挑拣、剥离,具体移交范围由委托方确定。
关于拍卖标的拆除及场地平整的声明:买受人应按《拆迁及场地平整承诺书》承诺的期限和要求完成拆迁及场地拆迁工作,并就前述工作对委托人承担责任(包括安全责任和违约责任)。
关于关联费用的声明:拍卖成交价不含买受人在交付过程中所发生的拆卸、运输、搬运、场地平整、等关联费用,上述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行声明:本次拍卖以拍卖日现状为准,本行及委托人均不对该批废旧设备、物资数量、质量及维修等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