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有关单位委托,我行将于2010年12月20日15时以网络竞拍方式,对以下标的的土地使用权及附属建筑物进行公开拍卖
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0年12月17日16时前交付规定的竞买保证金,并持有效身份证明到我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我行即日起组织竞买人现场勘察。
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67号
联系方式: 张先生 13895113947 0951-6024119
网 址:http://www.naee.com.cn
1.本拍卖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本行2010年12月20日下午15时举行的本次自治区工商局所属房产拍卖会。
2.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应仔细阅读本拍卖规则,并同意本拍卖规则规定的各项条款和要求。报名参加竞拍,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拍卖规则的全部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对特定拍卖标的的竞买人资格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向本行提交相关资料、交付保证金,并领取拍卖资料、竞买凭证、网络竞价的帐号和密码。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
(1)法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自然人:自然人身份证;
(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
(5)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竞买人必须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供核实,本行留存复印件。
5.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最低加价幅度,加价幅度由拍卖师在拍卖现场宣布。拍卖师有权根据竞价情况调整加价幅度。
6.本次拍卖采用网络竞价形式,竞买人须在2010年12月20日下午14:30时前,凭我行提供的竞买帐号和密码登陆二度拍网(www.2dupai.com),通过互联网进行竞价。
7、本行提供的竞买帐号仅供竞买人本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使用,竞买人应对竞买帐号和密码保密。因竞买帐户和密码泄露所造成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买人自行承担。
8.本行对网络竞价的操作提供培训和咨询,必要时还可应竞买人要求提供现场指导服务,竞买人应谨慎操作,并承担因网络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9.本次拍卖是以该标的现状进行拍卖,本行所提供的标的资料,以及对标的进行的说明和解释,仅供竞买人参考,本行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提供保证。竞买人应参加本行组织的标的展示或现场勘查,并自行对标的现状进行调查了解。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1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会次日到我公司签定《拍卖成交确认书》。逾期则视作违约。
11.买受人竞得标的后,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冲抵拍卖佣金,多退少补;如未竞得标的,其交付的保证金将在本次拍卖会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拍卖佣金按成交额的5%收取。
12.拍卖成交价不含买受人在办理产权过户、标的交付和拆卸、运输等相关手续时所发生的关联费用。
1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10日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价款一律以现款支付,不允许顶帐或其他方式支付。本行作为中介方不负责开具拍卖价款发票,如需索取发票,请直接与委托方联系
14.拍卖标的由委托方负责交付,本行提供协助。
15.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和佣金后,由委托人负责拍卖标的的交付。拍卖标的需要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由本行通知委托人办理拍卖标的交付和产权过户手续。
16.买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拍卖价款和佣金,即构成违约。买受人违约的,所交竞买保证金归拍卖人所有,买受人无权要求返还。拍卖人有权经委托人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或由委托人将拍卖标的撤回另行处置。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买受人还应当支付本行本次拍卖中买受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拍卖标的由委托人撤回的,买受人还应当赔偿本行损失,该损失包括本次拍卖中买受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以及委托人向本行要求的其它损失。
17.本次拍卖由二度拍网提供网络技术服务。竞买人可于2010年12月20日起登陆二度拍网(www.2dupai.com)查询拍卖会相关内容。网络操作问题请登陆二度拍网(www.2dupai.com)首页“常见问题解答”一栏或拨打:400-820-5226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18、如本行发现因技术原因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网络竞价不能正常进行的,有权通知竞买人进行现场竞价或推迟竞价时间。竞价已经结束的单项标的拍卖结果继续有效,未结束的单项标的重新开始竞价。
19.本行对本拍卖规则内容保留最终解释权,并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拍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