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在组织拍卖活动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价高者得”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参加拍卖会的人士务必阅读并遵守本规则。
第五条 本公司有权依照本规则处理解决在拍卖活动中发生的各项争议。
第二章 买 方
第六条 买方包括竞买人和买受人
1、竞买人是指在本公司登记、办理过必要手续并已缴付保证金,本公司确认具有竞买权的法人或自然人。
2、买受人是指在本公司拍卖活动中所确认的最高出价人。
第七条 买方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向本公司缴付2万元拍卖佣金。
第八条 买方经本公司确认成交后,应当场与本公司办妥成交手续,凭我公司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按照约定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第九条 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属违约行为,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公司保留追诉相应损失的权利。
第十条 买方在拍卖会上未竞得标的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第二天全数退还。
第三章 拍卖程序
第十一条 本公司接受拍卖委托后,采取登报等媒体方式发布拍卖公告,拍卖程序如下:
1、拍卖会前一小时,竞买人凭保证金收据、竞买登记表、身份证领取号牌,网络客户用报名时领取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网络拍卖系统。
2、竞买人凭号牌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前进入拍卖会场参加竞买。
3、拍卖师介绍本次拍卖标的情况和竞买须知等。
4、拍卖师宣布起拍价及加价幅度,现场竞买人举牌应价,网络竞买人开始在拍卖系统上应价。
5、竞买人无论是在现场或是通过网络竞价,竞买人提出最高价在拍卖师确认无人再加价时,拍卖进入最终倒计时,拍卖进入最终倒计时之后,如无人继续加价,则倒计时至“0”网络出价自动关闭,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确认成交后,均被视为买受人,最高价未达底价的,拍卖师宣布不成交并撤回此标的。
6、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与本公司办理有关成交确认手续。
7、拍卖会结束后,竞买人交回号牌,未成交的在规定时间内退还保证金。
第四章 有 关 手 续 办 理
第十二条 本次拍卖会的标的移交及相关手续办理:
拍卖会结束后,竞买成功的买受人与本公司办理交割手续,拍卖成交款及标的移交按照约定办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公司作为买卖双方代理人,竭诚为买卖双方提供拍卖专业服务,本公司保留对违约一方追诉相应损失的权利。
第十四条 本公司从拍卖业务的角度考虑,对底价有重要建议权,并有权决定拍卖计价的货币,本场拍卖会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第十五条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公司交易条款维护双方及本公司利益。
第十六条 本规则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云南三元拍卖有限公司
竞 买 须 知
一、拍卖会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参照国际惯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价高者得”的基本原则进行。
二、本场拍卖会的拍卖方式、起拍价、加价幅度以拍卖师宣布为准,拍卖师可现场调整竞价阶梯。
三、我公司确认的买方应价方式:现场用户以“买方将号牌举过肩头”为准,网络客户以电脑上显示为准,买方每次应价均具有法律效力,敬请买方慎重。
四、买方可跳叫应价,但跳叫幅度须高于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
五、在竞买前买方应仔细查看拍卖标的,若您作出竞买决定,表明您已接受拍卖标的之一切现状及品质。
六、买方最高应价未达底价时,拍卖师有权撤回拍卖标的。
七、任何到场人员在拍卖会期间不得在前排走动,干扰拍卖师视线,不得在竞买期间大声喧哗,不得影响其他人参加竞价,否则我公司有权将其请出。
八、请您在竞买前务必仔细研读本公司关于本次拍卖会的《拍卖规则》、《竞买须知》、《注意事项》、《拍卖标的简介》,并对自己的一切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注 意 事 项
一、凡欲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须出示有效证件(法人竞买带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个人竞买带身份证以及相应的废旧物资的收购、经营等资质),交付竞买保证金10万元,经本公司登记领取号牌,网络客户领取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由我公司授权后,方可参加竞买,竞得标的者,竞买保证金在所有手续办理结束,扣除拍卖佣金后退还,不计息。未竞得标的者,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详情备索。
二、本场拍卖会的所有拍卖标的,均是以现状进行拍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本次拍卖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竞买人在拍卖标的展示期间,对欲竞买的拍卖标的进行认真审看和详细了解,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表示接受拍卖标的一切现状及品质,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法律责任,不得以不了解为由反悔,敬请竞买人仔细查验好拍卖标的。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本次拍卖本公司向买受人收取人民币2万元的拍卖佣金。
四、拍卖结束后,付款和交割办法:
1、本次拍卖标的采取先款后货的方式移交。
2、本次拍卖以元/吨单价进行,在拍卖会结束后2天内买受人必须向委托人交付标的移交保证金10万元,成交款另交,交多少成交款,过磅移交多少标的。
3、待全部标的移交结束,退还已扣除拍卖佣金的竞买保证金余款。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公司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须补足差价并承担再次拍卖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