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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特别规定

2010322日车辆拍卖会)

一、关于竞拍登记与注意事项

1.本场拍卖会采用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现场竞买人与网络竞买人(以下或称竞买人)必须认同和遵守本公司制定的《拍卖规则》、《拍卖特别规定》。

2.拍卖标的情况描述或说明、竞买人资格条件和登记时应提交证照、拍卖保证金金额、买受人承担拍卖佣金等内容详见《拍卖目录》、《拍卖公告》。

3.竞买人必须在拍卖会前办理登记手续。网络竞买人可采用扫描证照原件和传送电子文档的方式,履行提交证照的义务,取得网络竞买人的资格。为了确保网络竞买人在拍卖会前登录网络拍卖平台,并且确保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准时开始,网络竞买人必须在20103221200前办理登记。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网络拍卖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和操作差错),承担因参与网络拍卖对本人所造成的损失。

4.竞买人办妥登记后,向本公司交付拍卖保证金(金额与所对应的标的详见《拍卖目录》)。

网络竞买人保证金相关规定如下:

 第一、一份保证金只能竞拍一个对应的标的。

第二、某个标的拍卖成交,系统后台将对应的保证金减除,随着保证金金额减少,网络竞拍权利减小。

第三、当网络竞买人保证金余额不足,就无权竞拍任何标的。

5.现场竞买人付清拍卖保证金后,取得《收据》和竞拍号牌,进入拍卖会现场。在拍卖会结束后(当天)凭《收据》退还竞拍号牌,不退号牌的属于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本公司在已收的拍卖保证金中扣除1000/牌。

6.网络竞买人付清拍卖保证金后,领取“用户名和登录密码”,进入互联网,登录本公司网站(www.qingliange.com),点击“网络同步拍卖”栏目,导拍电话:13482785807

7.如果竞买人竞得标的,所交付的拍卖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除有说明外)。如果没有竞得标的,竞买人在拍卖会后领回所交付拍卖保证金(票据“原路”退回,交割时间执行银行操作规则)。

8.《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字人必须是《竞买人登记表》的签字人,两者不一致的,以《竞买人登记表》的签字人为准,即《竞买人登记表》签字人对《拍卖成交确认书》签字人的授权。网络竞买人必须签署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在拍卖会现场代理出示“网络”号牌,一旦成为买受人,《拍卖成交确认书》必须是“双签名”,即先由代理人在《拍卖成交确认书》上签名,再由本人在拍卖会后补签名。

9.买受人支付拍卖佣金为拍卖成交总价×佣金比率,详见《拍卖目录》,如为司法委托的拍品拍卖佣金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的相关条款收取,即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

二、关于现状拍卖与风险提示

1.本公司按标的实物的数量与质量现状、权利属性与使用现状以及权益现状进行公开拍卖。

车辆标的现状是指:车辆的存放与保管、使用与停用、缴费与欠费,竞买人在竞拍前应当尽责勘察和了解车辆权属、性能、质量、欠费等信息。本公司不承担车辆标的质量、性能以及证明资料的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存在显性的和隐性的瑕疵。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尽责勘察标的,一旦举牌应价,即接受标的现状并负法律责任。敬请竞买人评估风险、谨慎竞拍。

3.如因特殊情况致使该标的无法交付,买受人仅有权要求退回已经支付的款项,放弃其他任何请求权。

4.若竞买人在《拍卖成交确认书》签名成为标的买受人而反悔且不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本公司有权单方面取消买受人资格,买受人签署的《拍卖成交确认书》自动作废。如本公司征得委托人同意将该标的再次拍卖的,本公司按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的规定,以及标的委托人的有关要求,保留诉讼权利,买受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关于标的说明与特别提示

1.本场拍卖会标的均为法院强制执行的车辆。特别提示:第一,买受人拍卖佣金执行法院制定的标准,应为拍卖成交价的5%,由于本公司向买受人出具《二手车统一发票》,不再出具佣金发票,《二手车统一发票》总金额为拍卖成交价+(拍卖成交价×9%)。第二,买受人所交付的拍卖保证金中的5000/辆必须转为履约保证金,剩余的保证金可转为拍卖价款的一部分;第三,买受人承担与车辆相关的一切费用(除有说明外)。敬请竞买人充分估计法院强制执行车辆拍卖风险,谨慎参与竞拍。

2.拍卖标的质量以现场实样为准,本公司按标的现状进行拍卖。本公司不保证车辆能否正常使用以及所有部件、配件的完整性和完好性。本公司将尽责调查所获取的车辆资料和信息告知竞买人,发生影响车辆使用和交易过户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修理检验、缺机动车登记证、不可过户、缺购置税和车船税单、欠缴保险费、未付违章罚款、修理费等由买受人负责解决。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二手车市场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市场价和车牌额度拍卖价变化、车辆交易规定调整、车辆多日停驶造成的故障等。

3.买受人必须在2010329日(周一)1700前向本公司支付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发票税金,买受人逾期支付或不支付,则承担违约责任,已付的拍卖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买受人承担车辆过户中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补证费和其他费用等),以及原权利人应当承担的一切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养路费、停车费、保险费、车船税、复牌费、补证费、滞纳金等费用)。根据车管部门要求,车辆交易变更登记时应该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发票、权证、各种税费凭证、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底卡档案和其他证明等,由买受人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

5.拍卖标的过户时间可能较长,实物交接的具体时间具有不确定性,买受人何时办理车辆变更手续必须等候委托方通知。买受人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前必须签署《拍卖成交车辆安全协议书》,凭法院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方可提取车辆。

6.买受人自行办理验车和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执行车辆管辖地的有关规定。自买受人提取车辆之日起发生车辆事故、车辆修理、行车违章等均由买受人负责解决并支付费用。待《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权利人变更为买受人后,且买受人守约的,本公司向买受人退回履约保证金。

7.若成交车辆在过户过程中遇新的政策规定致使车辆不可交易变更的,拍卖人仅负责向买受人退还车辆价款、拍卖佣金,不负有其他责任和承担其他费用。

四、其他

如您认为本公司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的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拆举报,举报电话54236252

                           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0322

承诺书

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本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隐性瑕疵作了全面评估,接受标的现状和瑕疵,阅读和了解贵公司的《拍卖目录》、《拍卖规则》、《特别说明》和《拍卖特别规定》、《拍卖特别公示》等拍卖文件的提示、要求和规定,同意签收前述拍卖文件,守法参加拍卖会,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拍卖价款和拍卖佣金,保证安全提取标的和支付本人应当承担的费用。

在此承诺:若本人违约则愿意将已付拍卖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签名)

                                                       20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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