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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出台《关于加强二手车流通行业管理的意见》
2008年02月18日

    近日,重庆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二手车流通行业管理的意见》。该《意见》要求,主城区不再增设专门二手车交易市场,并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与二手车经营主体信用档案。 

  主城区以外的各个区县(自治县),只规划设置1个二手车交易市场。除主城区、双桥区以外的其他各区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保有量(不含摩托车)应达到1万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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